近期,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食用農產品、嬰幼兒配方食品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、蜂產品、食糖等5大類食品266批次樣品,發現食用農產品、嬰幼兒配方食品2大類食品5批次樣品不合格,檢出農獸藥殘留、營養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等問題。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,個別項目不合格,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。
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,市場監管總局已責成北京、上海、重慶等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,查清產品流向,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;對違法違規行為,依法從嚴處理;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,并向總局報告。
相關省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,3個月內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。